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查,拟确定以下2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公示。 王文林、王芳、方志栋、朱晨依、伊雪梅、杨绍梅、沈明明、沈建明、张建荣、张谢芸、陈福根、邵国平、罗慧明、胡海杰、钟杏妹、须惠琴、姜金土、袁峰、钱炜、倪小妹、谈玲女、黄新荣、屠云丽、温根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3023587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26080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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